第十批信访投诉一般件已按时限要求办理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获悉,8月9日,兰州市共接到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第十批共25件。截至8月12日,19件环境类信访投诉问题一般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其中属实17件,不属实2件,办结11件,正在办理8件。第十批重点件1件正在办理中。
据介绍,此次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中,环境类20件(重点件1件,一般件19件),非环境类5件。按辖区或主管部门划分,涉及城关区8件(次)、七里河区2件(次)、安宁区2件(次)、西固区2件(次)、榆中县1件(次)、皋兰县1件(次)、永登县4件(次)、市环保局1件(次)、市建设局1件(次)、市城管委1件(次)。第十批一般件按污染类型划分,水污染类2件(次)、噪声污染类5件(次)、大气污染类2件(次)、生活垃圾类1件(次)、餐饮油烟5件(次)、生态类2件(次)、综合类1件(次),其他类2件(次)。
据了解,第九批1件重点件现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编号178:永登县上川镇下古山村2社,有私人沙场在举报人耕地(3亩)内非法采砂,已持续3个月,向镇政府、县国土局反映未果。
责任单位:永登县政府
查处情况:经核查,该投诉问题中私人砂厂业主为张某,永登县国土局已于2017年6月对其在永登县境内非法采洗砂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非法砂场残留设施进行了拆除,并对采砂形成的砂坑进行了回填平整,处罚没款20666.5元,当事人也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2018年1月由永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时该案结案处理。经对投诉人本次反映“在其耕地(3亩)内非法采砂”情况进行核实,该采砂地块为兰州新区秦川镇西昌村耕地,不属于永登县管辖范围,已转交兰州新区查处。
据介绍,截至8月14日,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兰州市(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
4648483;0931-4648485;0931-4648487,上午9:00-下午18:00)和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220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730000)。□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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