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信访投诉一般件已按时限要求办理

兰州日报 2018-08-07 03: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获悉,8月3日,兰州市共接到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第四批共42件。截至8月6日,第四批35件环境类信访投诉问题一般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其中属实32件,不属实3件,已办结21件,正在办理14件;重点件3件正在办理中。

据介绍,此次交办的信访投诉42件问题中,环境类38件(其中重点件3件,一般件35件),非环境类4件。按辖区或主管部门涉及城关区11件(次)、七里河区2件(次)、安宁区4件(次)、西固区4件(次)、皋兰县1件(次)、红古区1件(次)、高新区管委会2件(次)、市交通委1件(次)、市公安局4件(次)、市城管委1件(次)、市建设局8件(次)、市水务局1件(次)、市南北两山指挥部1件(次)、市安监局1件(次)。按污染类型分水污染类5件,噪声污染类5件(次)、大气污染类13件(次)、生活垃圾类1件(次)、餐饮油烟8件(次)、生态类1件(次)、综合类3件(次),其他类2件(次)。

另据了解,第三批2件环境类信访投诉问题重点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属实2件,不属实0件,已办结2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理编号46

七里河区兰工坪路兰州理工大学后家属院东南方向有人不定时焚烧垃圾,6月25日21时30分至次日0时,焚烧产生大量浓烟,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查处情况:经核实,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实。

由于群众反映时间为“6月25日”,距离现在时间过长,未能在理工大后家属院周边及附近垃圾收集点发现焚烧垃圾的痕迹,无法判断当时是否有焚烧垃圾现象。但在核实处理过程中,发现西湖街道理工大社区巡查记录中没有“6月25日21时30分至次日0时”的巡查记录。从侧面反映出街道社区在日常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巡查不到位。

问责情况:理工大社区网格监管力度不够,巡查不严,致使辖区内有焚烧垃圾现象,给予西湖街道理工大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员告诫约谈并做出书面检查。

二、受理编号47

自2018年5月开始,永登县通远乡薛家铺旁沙沟内(七山乡长沟村井直沟沙沟)有人夜间非法采砂,多次反映至县级相关部门未果。

责任单位:永登县政府

查处情况: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经查,2018年5月,永登县国土局就对石国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过查处,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国土资停〔2018〕74号),当事人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2018年7月12日,永登县通远乡人民政府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织乡国土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后果预先告知书》,并要求当事人对违法作业现场进行填埋恢复,同时向永登县国土执法大队汇报相关情况。2018年7月13日,永登县国土执法大队联合通远乡人民政府进行了查处,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国土资停〔2018〕125号),并于7月14日立案(立案编号2018-125),7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国土资罚〔2018〕125号),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开采行为,并恢复采砂破坏土地原貌;2.没收非法所得5000元,并处非法所得50%的罚款,共计7500元。当事人于2018年8月3日自行缴清罚款,该案结案处理。查处过程中,通远乡人民政府派专人督促当事人对违法现场进行填埋恢复,并于8月4日上午完成填埋恢复。在案件办理前及案件办理过程中,永登县国土局、信访局、环保局均未收到过该项投诉。通远乡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2日曾收到投诉,并根据投诉线索进行了制止。永登县水务局于7月20日接到过电话投诉,当时经现场查看,未发现非法采砂者,询问周边群众也未获得有关线索。

问责情况:经永登县通远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中共通远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晓林村负责人和乡国土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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