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兰州市失业保险金提标一类区每月提高至1458元,二类区每月提高至1413元,1月1日起执行

兰州晨报 2018-01-10 02:07 大字

兰州晨报讯(记者李辉)1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号)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兰州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1189元/月、二类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1110元/月,分别提高至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8号)发布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新闻推荐

永登易地搬迁解决村民“六难”问题

本报通讯员满自文昔日在大山深处,村民有“六难”: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上学难、增收难和娶媳妇难。如今搬迁至距离县城只有8公里的“城郊”,小学、幼儿园、村委会、村诊所就在200米的范围内,年轻...

永登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永登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