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15名集中隔离管控人员解除隔离

甘肃日报 2021-11-07 02:39 大字

本报兰州11月6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薛砚 王睿君)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上获悉,兰州市首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215名集中隔离管控人员已安全转运,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兰州市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到期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集中隔离点期满人员解封标准和操作流程,对任务再明确、责任再靠实,做到解除隔离、人员转运、居家观察、环境消杀、心理疏导、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无缝衔接。

兰州市还下发《社区居民小区动态管理措施的通告》,按照“遵循规范、适度从严、分层分级、精准管控”的原则,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常态化”四个层面着手,明确转级标准、衔接流程和管理规范,对具备转区条件的小区逐步降级、精准管控,梯次推进小区有序解封。

进一步调整充实封控区、管控区各点位值班值守力量,统筹公安干警、民兵、退役军人力量,加大社会面巡防力度,做好隔离群众心理疏导,确保隔离区安全稳定。在疫情期间对尿毒症患者等必须外出就医人员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安排社区力量入户排摸,专门确定3家定点医院,实行“一对一”医疗服务,组织出租车志愿者给予交通保障,确保每一位有需求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解除隔离“不解防”

管控监测不放松

什么样的人员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他们居家隔离后又需要做些什么?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浩介绍,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前对本人“双采双检、人物同检”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经评估,可以解除集中隔离。

解除集中隔离,并非完全解除风险。

按照有关要求,解除集中隔离人员仍需要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与社区签订《居家健康监测承诺书》,严格执行7天单人单间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天上、下午各测量一次体温,定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健康监测情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或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社区管理人员。

同时,按照有关要求,这批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不外出、不会友、避免与家人长时间接触,并进行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要时刻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戴口罩、1米线。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对生活垃圾要先用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进行内、外喷洒消毒,垃圾口要扎紧,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

对部分不具备单人单间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人员,有关部门建议应改为在集中隔离点进行7天医学观察。

对于家庭成员来说,要注意尽量减少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接触,做好个人防护,提醒按时测量体温,定时进行核酸检测,每天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健康监测情况。经过14天的集中隔离后,家人需要与其多沟通交流,舒缓隔离人员的心理压力,保持心情舒畅,有利于顺利完成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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