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无烟列车全覆盖不应永远“在路上”

新安晚报 2021-06-11 09:37 大字

“按照调解协议,铁路北京局、铁路兰州局、铁路总公司三被告在涉案列车上的吸烟区及吸烟装置将全面取消。”6月9日上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马勇,向记者告知了调解结果。(6月10日澎湃新闻)

作为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无烟列车”公益诉讼案,本案不仅意味着控烟公益诉讼进入更广阔领域,更意味着,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普通列车全面禁烟”问题,应当提速,尽快实现“无烟列车”的全覆盖。

大家知道,我国高铁动车组列车“全面禁烟令”已得到全面严格落实。早在2014年,我国颁布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高铁、动车组列车上禁烟。2018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更是明确指出,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乘客,将被处以180天禁坐火车的处罚。

但由于普通旅客列车上“设置吸烟区、允许在吸烟区吸烟”,列车全面禁烟一直存在明显制度性“短板”。本案中,经中国绿发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用随身携带的空气检测仪测量,车厢接头处有人吸烟后,车厢中部的空气污染指数明显翻倍,PM2.5浓度较无人吸烟时超了9.66倍。

显然,这起公益诉讼案件,对于迫切需要保障的公众健康是远远不够的,我国每年仍有约6.46亿人次乘坐慢车,列车无烟不应当有高铁和普客的区别。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提交了《关于取消铁路普通列车吸烟区,列车全面禁烟》的提案,呼吁在普通旅客列车上施行全面禁烟。

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当抓紧出台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工作。在正式出台法律之前,无烟列车全覆盖也不应永远“在路上”。国家铁路部门完全可以完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增设普通列车全面禁烟条款,从而实现“无烟列车”全覆盖,提升旅客对铁路客运的满意度与体验感。□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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