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布2020年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刘健)3月10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兰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2020年全市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其中,曾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某药业连锁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高价出售口罩一案入选。
据介绍,2020年1月底,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12345平台300余件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门店以每个35元的价格销售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的行为涉嫌违法。经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查证核实,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属实。2020年1月28日,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涉事企业于2020年1月23日自安徽某公司以每个16元的价格购进(调入)KN95口罩6.9万个,以每个销售价格35元配送至连锁店中的141家门店对外公开销售。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在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涉事企业作为一家已从事医疗器械和药品经营近18年的知名企业,在明知口罩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口罩用品已严重供不应求、市场口罩已严重断货的情况下,将群众急需的疫情防护用品以明显高于2020年1月19日前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面向社会销售,属于典型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根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这家企业处以180万元的罚款。
另外9个典型案例分别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某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案、某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某火锅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餐具案、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履行汽车“三包”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某石化物资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注册权案、某便利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某美发造型连锁店利用办理预付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某装修公司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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