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建局发布房屋租赁风险提示 租赁房屋牢记“三大注意”

兰州日报 2020-10-15 04:42 大字

【本报讯】10月14日,市住建局发布房租租赁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租房者,租赁房屋牢记“三大注意”,要通过正规渠道查找真实租赁房源,选择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企业,签订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交易纠纷。

通过正规渠道查找租赁房源

在网上租房时,要选择正规的租赁平台。兰州市唯一的官方租赁平台是兰州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http://xitong.zjj.lanzhou.gov.cn:10070/we-brent/index.jsp,以下简称“市房屋租赁平台”),可以满足企业和个人的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住房租赁网上签约、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等多种需求。

承租人在选择租住房源时一定要多方了解,实地看房,谨防不正规租赁平台上的虚假房源,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房屋租赁纠纷。

选择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企业

目前,兰州市已登记备案的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经纪机构相关信息已在市房屋租赁平台“机构信息”栏目公开。

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证件齐全、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一要看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有“住房租赁”字样;二要看企业是否在业务主管部门备案;三要看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四要看企业信用是否良好。承租人可通过“信用中国”官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和法人信用情况,也可通过市房屋租赁平台查询企业信用和通报曝光情况。

签订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为防止合同欺诈,避免租赁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和“合同陷阱”,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务必小心谨慎,签订的合同要及时备案。

要尽可能使用制式的《住房租赁合同》(电子版可在市房屋租赁平台下载);自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应按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明确租赁时间、租金价格、费用收取、押金退还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在市房屋租赁平台进行备案,以更好地享受居住证办理、公积金提取、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公共服务保障;租赁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的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多方了解市场价格区间,自觉警惕收房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的租赁企业和租赁交易行为;在租金支付方式上,应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租金,同时应向租赁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打款,谨慎向业务员个人支付;租赁合同签订前要问清是否存在“租金贷”行为,防止误入“租金贷”陷阱。

此外,发现房屋租赁企业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发现租赁企业的诈骗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等部门举报;涉及合同纠纷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无效的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

新闻推荐

交警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日前,西固交警大队联合河口镇交管站在辖区张家台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针对大货车超限超载、农村面包...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