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时节兰州公安交警提示: 农用车驾驶要注意违法载人危害多

兰州日报 2020-10-14 02:25 大字

【本报讯】秋收农忙时节,田间地头一片热闹的景象。此时,农用车违法载人情况也频繁出现。近期吉林省扶余市发生了一起与货车违法载人相关的重大交通事故,再次敲醒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警钟。不久前兰州市也发生了一起涉及农用车的事故:郭某某驾驶甘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省道101线由南北向南行驶至上川镇五联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廖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农用车发生碰撞,致驾驶人廖某某死亡,农用车乘车人员廖某受伤。

由于农用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的条件。因农用车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此外,农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运输货物时时常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农用三轮车、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隐患多、危害大。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不要乘坐农用三轮车、拖拉机出行,切勿人货混装。驾驶车辆在农村山区道路行驶时应控制车速,避免强行超车、会车,注意出行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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