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的哥清除或遮盖文身无关歧视和偏见

西北信息报 2020-09-25 02:08 大字

“我们真不希望在就业中受到歧视,有文身的不一定是流氓也有可能是岳飞,不是吗?”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其是甘肃兰州市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近期收到了关于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有文身的信息,要求清除文身。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随后回应道,出租车作为公共服务窗口行业,驾驶员大面积文身可能导致女性、小孩等乘客心理不适,不宜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工作。因此,根据该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自律相关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双臂、颈部等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大面积文身,已有文身的可尽量去除,而暂时无法完全清除的,应在服务过程中采取遮盖措施,不得大面积裸露。

2020年了,社会对于文身等亚文化符号的包容性已大大增加,将大花臂、大金链子等同于“社会人”的看法其实越来越少。在此背景下,相关方面要求出租车司机清除或遮盖文身,算不算歧视和小题大做?

客观说,部分出租车司机对此有想法也算正常。但这样的做法其实与歧视无关,而只是一种服务行业相对规范的要求。从回应看,提出此一要求的理由还是颇为中肯的。毕竟,虽然社会对文身整体上越来越“脱敏”,但并不排除仍会给特殊群体带来不必要的误会和不适。

即便抛开“出租车是城市形象展示窗口”的抽象说法不谈,在可以做到的范围内尽量照顾到普遍受众的感受和“需求”,减少对特殊服务对象的困扰和不适感,其实也是服务行业的普遍要求。所以,此一要求既算不上歧视,也非过分。

事实上,对于确有文身的驾驶员,出租车公司也并未强制一律清除干净,而是要求采取遮盖措施,避免大面积裸露。这其实是一种兼顾司机和乘客感受的办法,也不必让司机付出过多的“成本”,而绝大多数文身恰当遮盖并不难。它相当于要求司机在工作状态让渡一部分个人“自由”,与一些窗口行业工作时间不允许使用手机,都算是一种正常的职业要求。

而本质上,这也是一种互相尊重。对此,作为家长的我亦深有感触。这段时间去幼儿园接孩子,常能看到一名负责维持接送秩序的工作人员(非幼教),手掌戴一个黑色护套,或是在温度较高的时候依然着长袖,仔细看她应该就是为了遮挡其手背上那个不算大的文身。我不知道这是幼儿园的要求,还是她自觉为之,但能刻意去做这一点,说明至少是在乎小孩和家长的看法。

反过来说,这样的行为也能增加家长的好感,无形中就形成了一种互相尊重,也能让外界感受到其职业上的“讲究”。而多数职业的“威严”、“规范”、社会尊崇,恰恰就是在这种对细节的讲究中生成的。

因此,要求出租车司机清除文身或在工作时间不大面积外露文身,没必要上升到职业歧视的高度,也无关社会偏见,司机和乘客都可以多一点互相理解。当然,相关规定在执行中,也应该尽量人性化,能恰当遮盖就行,而不必要求清除。闵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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