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八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兰州日报 2020-09-11 08:10 大字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于近期先后分两批公布了8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由“证明”变“承诺”,群众在申请办理这些事项时,只需填写申请书和告知承诺书,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据悉,近期省民政厅全面梳理基层群众办事事项,共梳理29项民政领域基层办事事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的给付、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等。

同时,公布8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分别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考、儿童寄养、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补领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群众在申请办理这些事项时,只需填写申请书和告知承诺书,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极大地减少了证明事项,让群众少跑腿的同时,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此外,8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全部制作了统一的承诺书范本,包括申请人、行政机关基本信息,证明事项名称、用途、设定依据、内容、适用对象及承诺方式和效力,申请人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应承担的责任。告知承诺制度推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举措、新办法,有利于构建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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