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一房二卖 买主蒙在鼓里 律师:购房者可投诉维权

兰州晚报 2020-08-15 01:46 大字

宏辉房产甘南路一店

近日,市民袁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反映:他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发现房屋中介一房二卖。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套二手房以高出12万元的价格被转卖他人,房屋中介从中赚取差价,而买主却蒙在鼓里。8月13日,两任买主向宏辉房产甘南路一店提出严正交涉。

买房者签了斡旋协议房屋却被转卖他人

8月13日,袁先生和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购房过程中的遭遇。袁先生说,今年5月4日,他通过宏辉房产甘南路一店,看中了酒泉路街道陈家湾子公路局家属院一套46平米的二手房,房东为戴先生。他看房后比较满意,于是签署了斡旋协议,并缴纳了斡旋金2万元。“房屋中介说我是第一个下斡旋金的人,如果我给出的房屋估价85万元不低于房东要求的售房价格,这间房就卖给我,斡旋金随即转为定金。”然而袁先生没有想到,3天后他再次询问房屋中介时却被告知,该房屋即将涨价,售价在他不愿承担的范围内,此时房屋已经转卖给他人。于是,他只能另寻房源。

“当时我交斡旋金时,中介再三强调我是第一个下斡旋金的人,既然我当时出的价格与房东戴先生所说的85万元一致,那么这间房确实应该卖给我,而不是转卖他人。”袁先生说,他认为这样的做法确实不合理。

几经辗转,袁先生购买了该小区的另一套二手房。之后,他来到前面看中的那套二手房,看到新房东司先生正在装修。闲聊中他得知,司先生和爱人施女士于5月花97万元购得这套46平米的二手房,成交价比袁先生当时预估的85万元高出12万元。而据司先生了解,他与袁先生购买房屋的过程中,还有一位王先生也曾参与购房。司先生通过原房东戴先生了解到,该套二手房于5月5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以85万元的成交价卖给王先生。“同样是以85万元的价格成交,为什么不卖给我,而是卖给了王先生?这个王先生与房屋中介是什么关系,值得推敲。”袁先生质疑。

“如果知道房东期望不低于85万元的价格成交该套房,我多掏一点也没关系,但在我之前购买房屋的王先生仅付了85万元,而半个月后我多掏了12万元才买到这个房子,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司先生也在质疑。

宏辉房产有房东的委托公证书

在司先生提供的两份居间合同中,记者发现了很多疑点。第一,司先生购得的房屋,甲方或代理人并非王先生,而是原房东戴先生及其代理人舒女士,这说明购房后,第二任房东王先生并未办理过户手续。第二,舒女士与戴先生是什么关系?为何没有委托材料?第三,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均为戴先生,而所交易的房屋又是同一套,这作何解释?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一行人来到宏辉房产总部了解情况。对于记者质疑的第一点,法务部张经理及甘南路一店岳店长并未正面回应。对于记者质疑的第二点,岳店长回应,原房东戴先生曾经委托舒女士代其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办理售房手续,并在兰州恒信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记者注意到,该公证书的办理日期为5月29日。对于记者质疑的第三点,岳店长回应,第二次与司先生施女士签订的合同,甲方为原房东戴先生及其委托人舒女士,他们有公证书,有委托关系,可以代为签字办理手续。

对于这层委托关系,司先生称买房前后从未听中介提起过,之前中介一会儿说舒女士是原房东表姐,一会儿又说是原房东嫂子,“前后说法不一,而且我向戴先生核实过,他并不认识舒女士,这个人的身份值得怀疑。”司先生说。对此,岳店长表示,舒女士和房东具体是何关系他们不得而知,只要有委托关系的公证书,就可以代办相关手续。

那么,王先生究竟为何人?司先生通过查询王先生预留的手机号发现,他的姓名及手机号出现在租房及售房信息中,“这是不是代表他也从事房屋中介工作?”司先生问。“他以前在宏辉工作,但现在已经离开了,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岳店长说。

随后,法务部张经理不告而别。记者在该公司呆了近3个小时,也没有得到解决方案。

律师说法房产中介的做法存在问题

袁先生及司先生在买房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是否合理?8月14日,记者咨询了正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文辉。他称,现场的几份材料显示,房东戴先生于5月5日将这套46平米的二手房卖给王先生,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王先生向房东支付了房款。5月29日,房东与他人办理了委托办理手续。6月6日,房东又与施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同时,在第一手房屋交易过程中,王先生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宏辉房产明确知道该套房屋出售给两个购房人,这种做法存在问题。同时,参照其他省份的新闻案例,也可发现这样的做法是房产中介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交易潜规则。对此,主管部门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司先生和袁先生买房过程中,房屋中介存在《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第25条第二项情况,“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房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对此,消费者可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投诉维权,相关部门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后,可依法进行处罚;也可向税务部门及兰州市物价局进行反映,相关部门可进行查处,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司先生已向主管部门投诉维权并递交了申诉材料。对于房屋中介一房二卖的情况,主管部门将作何处置,本报将持续关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华晓婧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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