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群可申请2021年度公租房 8月14日至9月15日审核资格

兰州晚报 2020-08-10 01:24 大字

兰州市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将于本周五启动。8月14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网络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可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此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可通过网络申请,即进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注册后进行申请。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75元(含3175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5.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

3.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时备申工人员须同具以寓下条件: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75元(含3175元);

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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