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规定任何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甘肃经济日报 2020-05-14 00:34 大字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张丽丽)近日,兰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正常划拨学生和按规定应接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意见》明确,各区县要加强班额管理,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有条件的区县可按照45人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对超出核定招生计划的学校将予以严查。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收择校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和“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政策,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同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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