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兰州日报 2020-04-17 03:02 大字

【本报讯】日前,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了“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该中心长期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积金管理工作高度融合,以文明创建助推公积金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了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的生动局面。

在开展抓服务管理,树立行业品牌工作中,该中心紧密围绕窗口服务这个着力点,以服务管理为抓手,切实把创建的实际成效体现到为民服务上,打造行业品牌,同时贯彻落实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服务制度,塑造行业文明新风。值得一提的是,在强化“互联网+公积金”建设中,不断健全综合服务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使服务效能得到了全面提升。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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