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公安分局依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席某某进行监视居住

兰州晚报 2020-04-10 09:51 大字

4月9日,记者从城关区委宣传部获悉,兰州市城关区居民席某某(男,57岁)因返回兰州后不遵守卫生防疫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关规定,多次擅自外出到公共场所及其他地方活动,造成非常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后果。2月20日,城关公安分局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席某某依法立案侦查后,席某某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如今席某某已病愈出院,下一步将被移送起诉。

兰州市城关区居民席某某(男,57岁)于2020年1月25日乘飞机从兰州前往北京,2月7日出现咳嗽症状,2月10日乘飞机返回兰州(该席在京期间与一名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同住一个单元),2月11日至2月13日,席某某多次违反城关区关于居家隔离观察的相关规定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擅自前往药店、超市、小卖部等公共场所并与多人接触。2月14日上午独自去兰大一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住院隔离治疗,2月16日21时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现在兰大一院接受治疗。

席某某返回兰州后不遵守卫生防疫部门的预防、控制措施及相关规定,多次擅自外出到公共场所及其他地方活动;没有如实向社区报告自身患病情况以及前往医院检查咳嗽等具体事宜,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等规定,致使与其有过接触的16人被集中隔离观察,另有125户283人被要求居家隔离观察。虽然席某某已对由自己行为引起的社会影响予以致歉,但其造成的公共卫生安全后果依然非常严重。

2月20日,城关公安分局对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嫌疑人席某某依法立案侦查,席某某于2月14日至3月9日,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3月9日,席某某治愈出院。按照规定,席某某于3月9日至23日,在家中居家隔离14天。3月23日,院方对席某某新型冠状病毒RNA进行检测,未见异常。4月7日,经报请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对案件提级审查,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席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8日,城关公安分局依法对席某某监视居住。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直接移送起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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