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消费警示 买车看清关键词 签订合同要慎重

兰州日报 2020-03-13 03:13 大字

【本报讯】汽车消费迅速增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保养和维修汽车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汽车消费侵权问题,保留好证据,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买车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留意以下关键词:定金、质量、维修、“三包”、合格证、商业保险、强制消费、虚假广告、霸王合同,慎重选择车型,科学、理性的消费:

第一、切勿听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对绝对化广告宣传以及在分期付款买车、网上购车时,要仔细阅读商家的购车规则和有关协议条款的内容,并妥善保留有关购车广告宣传、购车规则、支付凭证或截屏凭证,别被经营者“免息”、“0首付”所忽悠,千万别被虚假宣传噱头所蒙骗。

第二、慎重签订各式销售合同,消费者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清楚明白合同内容,了解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以免落入捆绑式消费陷阱。一旦发现有悖法律规定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改和举报。

第三、在提车时,要查验随车交付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车型、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主要信息内容。特别是平行进口汽车的关单、随车检验单、车辆一致性证明书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等更应该认真查验。这些是证明汽车质量合格、符合标准、申报办证的法律文书,必须合法有效。

第四、遇到侵权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对汽车销售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和遇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留取证据,依法维权,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理直气壮地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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