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州市12315消费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出炉 这些消费维权热点关乎你我权益

兰州日报 2020-03-12 04:12 大字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照片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调处指挥中心2019年度共接到省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和自行受理录入的案件共2990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309件,增加31%。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23350件,占78%;举报3338件,占11%;建议924件,占3%;咨询2232件,占7%;表扬59件。2019年度共办结投诉、举报案件29365件,办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47.37万元。

投诉分析

2019年度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23350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6594件。

(一)受理商品消费投诉9565件,占投诉量的41%。排名前五位的商品类投诉是:

一是交通工具类。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格式条款,部分商家扣留车辆合格证等;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强制消费行为,如强制搭售保险、挂牌、装修等服务,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如把旧车当作新车卖,偷换新车零件等;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汽车质量问题,召回问题;售后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售后服务不规范、价格不透明、配件只换不修及过度保养等问题。

二是食品类。主要涉及的问题: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包括预包装食品违反《食品标签管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者伪造涂改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过程中的问题,包括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

三是家居用品类。主要涉及的问题:销售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商家拖延送货,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货上门,不按合同支付滞纳金;产品质量问题,包括衣柜、床、桌椅或沙发质量与当初定制的商品存在偏差较大,布艺商品有异味、掉色、洗后缩水,产品存在外观破损、开裂、褪色等质量问题;售后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商家拖延或推卸履行三包义务等问题。

四是购买房屋类。主要涉及的问题:销售过程中的问题,包括消费者交付购房“定(订)金”、“诚意金”、“认筹金”后反悔,到银行办理购房贷款不成功,要求开发商退款遭拒,商品房销售过程不规范、购房者易受销售人员误导,轻信口头承诺,合同不平等条款较多等问题;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房屋墙面开裂、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五是服装、鞋帽类。主要涉及的问题:销售过程中的问题,包括服装类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与售价出入大,错发、乱发、衣片混淆,尺码、型号标钉的位置不对,钉得不符合标准;产品质量问题,包括服装面料起球、掉色、残缺、瑕疵、色差大,儿童服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售后过程中的问题,包括鞋类商品“三包”期内出现断底、断面、开胶、皮面严重褪色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二)受理服务消费投诉13785件,占投诉量的59%。排名前五位的服务类投诉是:

1.餐饮和住宿服务。共2954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21%。主要涉及的问题: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饮场所不能保持清洁的环境条件;预存充值卡限额、限时(节假日)消费;卫生质量不过关,食物中含有异物,保质期内食品变质霉烂,网上团购套餐与实际用餐情况不符;部分宾馆住宿条件差,热水供应不足、寝具清洗后未彻底晾干;以各种理由推脱或拒开发票等。

2.停车服务。共2013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15%。主要涉及的问题:停车场收费不符合国家规定;停车场无明码标价,收费不透明;停车服务拒开发票等问题。

3.销售服务。共1233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11%。主要涉及的问题:大部分集中在预售卡(包括健身、餐饮、烘焙、干洗等)服务方面。夸大宣传服务质量等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商家利用“霸王条款”宰客,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公平。部分商家“自说自话”,在合同中规定“本卡不可退款”、“过期无效,遗失不补”、“不可转让”等;服务承诺难以保障,经常会出现商品和服务质量与宣传不符,如改变经营场所、降低服务标准等现象,消费者不满意但退卡困难。

4.物业服务。共997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7%。主要涉及的问题:物业水电暖气费用收费不透明;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费不合理;小区内停车收费不符合国家规定;物业费随意涨价;更换物业公司后物业费重复收取等问题。

5.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共561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5%。主要涉及的问题:多发于健身房、游泳馆、影院、儿童游乐场等消费场所。多因经营者歇业、转让、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经营无法继续营业,服务得不到保障,消费纠纷不断。此外还存在办卡时承诺不履行、服务缩水、会员卡充值金额设“下限”、余额不退等问题。

(三)商品类和服务类中排名前十位的如图所示:

售后服务问题5906件,占投诉量的34%;合同问题5760件,占投诉量的33%;质量问题1648件,占投诉量的10%;人身权利问题282件,占投诉量的2%;广告问题159件,占投诉量的1%;不正当竞争问题117件,占投诉量的1%;安全问题87件,占投诉量的1%;商标问题23件,占投诉量的1%;其他问题3026件,占投诉量的19%。

2019年度共受理消费者举报333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10件,增加33%。其中商品类举报1402件,占举报量的42%,服务类举报1936件,占举报量的58%。举报的商品和服务涉及最突出问题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863件,占举报量的33%;其次是违反登记管理行为214件,占举报量的8%;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81件,占举报量的7%;不正当竞争行为99件,占举报量的4%;城乡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59件,占举报量的2%;违反食品安全法规51件,占举报量的2%;商标违法行为41件,占举报量的2%;广告违法行为38件,占举报量的1%;违反经纪人管理办法24件,占举报量的1%;其他市场违法行为987件,占举报量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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