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住建局6条实施意见支持住建行业稳定发展

兰州日报 2020-02-22 02:20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周栋楠)为支持兰州市住建行业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住建行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2月20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6条实施意见。

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支持意见。疫情防控期间未复工的项目,顺延工期从2020年1月25日甘肃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计算。二是市政公用行业支持意见。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准确掌握燃气、燃煤及应急抢修物资的储备情况,落实线上便民服务。

三是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支持意见。未能按期开工、竣工,延迟交付的房地产项目不计入违约期。四是项目复工复产支持意见。加大对企业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保障力度。五是住房保障政策支持意见。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住房保障力度。六是政务服务支持意见。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掌上办理、邮寄办理、预约办理等非接触审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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