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十举措助民营中小企业渡难关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刘健)记者2月13日从兰州市工信部门获悉,兰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有法定防疫物资生产资质并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企业,从10个方面给予具体支持。
根据《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从2月1日起,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3个月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参照国资类标准为中小企业租户减免租金。
减免税收方面,兰州市决定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支持企业用工方面,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员工返程产生的路费(依据合法的交通凭证),经相关部门审查,可抵扣增值税。
此外,《措施》还从稳岗降费、项目建设、金融支持、清偿欠款、扶持“双创”、资金补助、精准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据悉,该《措施》自2月1日起施行,至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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