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厅出台保障措施 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抓紧复工复产

兰州日报 2020-02-11 03:39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昕)2月10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近日,省工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工信部的工作要求,向全省各级工信部门发出《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信部门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信部要指导企业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前提下,灵活安排、自行决定复工复产时间,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同时,各市州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按照“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此外,要指导企业落实防控措施,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将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责任到人。

根据通知规定,全省各市州在指导企业制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对返岗返工人员逐人建立健康信息档案,填报返岗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流行病人接触情况及与本人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疑似患者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积极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同时,各级工信部门要督促企业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实行分餐制、盒饭制,并确保不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监督企业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在此基础上,各级工信部门还应充分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协调机制的作用,依托政务网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企业提供线上服务,针对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协调做好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融资服务、稳岗就业、税收优惠、降低成本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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