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关于对七里河区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七里河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
将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辖区内的东邻七里河区龚家湾第三小学,西至龚家坪北路(B249#规划路),南邻B246#规划路,北至龚家坪北路(B249#规划路)。由“兰州兰电电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实体命名为“兰电·龚家湾小区”(lándiàngōngjiāwānxiǎoqū)。
编号:(2019)21号
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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