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开展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 驾驶报废车上路罚款2000元
自11月1日起,兰州市集中统一行动,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大会战。兰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提出恢复机动车状态的,经交警支队会议研究,集体审核、严格检验后,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办理一次恢复机动车状态业务。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办理注销登记,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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