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招聘博士生13人10月21日至27日报名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实习生杨芳莉杨楠)10月21日,兰州城市学院发布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第三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3人。
应聘人员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往届毕业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从10月21日起至10月27日截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1.《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一份;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11月2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兰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校本部1号行政楼二楼西侧)进行资格复审。
此外,招聘工作还需经过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及备案等环节。学校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联系电话:0931-76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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