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视频一起“轰炸” 小区电梯成了“视觉污染”重地
“美,美,美……女人美了才完美。”一进电梯,上幼儿园大班的妞妞就跟着电梯里的视频广告唱了起来,妞妞爷爷好几次阻止都没能分散孩子的注意力,气得吐槽:“这些广告传达的都是什么污七八糟的概念?孩子正好是认字敏感期,看见这些整形广告就跟着念,拦都拦不住。”不仅仅是整形广告,二手车、找工作、拍婚纱等信息都是电梯广告的主要内容,电梯间直接变成了“广告间”。在争论广告收益到底如何分配的同时,业主们关心的焦点还有:如何能够自主决定是否安装电梯广告及广告的数量,谁来筛选广告内容,如何控制播放时间、音量等问题。
现象:小区电梯间变成了“广告间”
家住安宁区学府路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小区的电梯间除了一两块公益广告牌外,一楼电梯之间的墙面上挂着一个大的视频广告屏,打开电梯门,轿厢两侧各挂着一个视频广告屏,还有三四块平面广告海报,“刚开始是在轿厢里挂了海报,后来又安装了视频广告,最后连电梯外墙也没有放过,这些视频广告都是24小时播放,实在太吵了。”
据了解,该小区电梯轿厢里的两个视频广告屏都是滚动播放,内容从儿童食品、婚纱摄影、酒类到二手车收购、减肥药品、保健品,似乎是考虑到了多个年龄段的受众。电梯间的一个大广告屏幕也在滚动播放,音量比轿厢内的广告音量还要大。
家住西固区福利路某大型小区的王先生说,他们小区单元楼里的电梯广告也是视频广告,而且是智能化开关,只要电梯门合上,视频广告就开始播放。有时候大半夜回家乘电梯,居民总会被电梯门关上那一瞬间响起的视频广告惊吓到,“想不看广告,眼睛都没地方放,而且经常是各种颜色的汉字、符号、图片闪烁播放。我觉得这些广告已经造成了严重的视觉污染、噪音污染,尤其伤害孩子的眼睛。”
家住七里河火星街的贺先生说,他所在的小区是小高层,电梯并不大,但还是挤进了视频广告。“广告总是在滚动播出,有些广告形式还特别无脑,就是重复喊话,让人格外心烦。”
居民:广告进小区,物业能否先征求业主意见?
对于小区里广告的收入去向,很多业主虽然关注,但并不认为是最主要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给予业主更多的准入和审查权利。据了解,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即使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基本不管,所以电梯间广告通过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进入小区。“如果让我们自己投票,我们肯定不会允许电梯广告尤其是视频广告进入小区的。”安宁西路某小区的张先生说。
安宁西路某小区物业公司的高经理说,小区目前还没有业委会,电梯广告的收入都进入了物业账户,这些收入主要用于小区一些公共设施的维护,物业每年年底会对进入小区的广告收入予以公开。
不过,业主更多的是希望这样的广告能有其他的准入方式,“比如,物业在允许广告商进来之前,能否先征求业主意见,反对意见不超过一半,或者不超过三分之一,再允许安装呢?”
律师:只要一半业主不同意可要求广告合同作废
“电梯广告如何进场和管理,要参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涉及业主自治问题和小区公共利益的处分,应该是过半业主同意。”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的薛林云律师说,《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基于这些规定,薛林云律师认为业主有权决定小区共有部分是否引入广告,“在小区中引入广告属于一种经营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来经营,则决定权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只有全体业主才有这种权利,广告公司在植入广告的时候应该提前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
薛林云律师提醒,业主可以要求业委会或者物业加大审查力度,并且督促其完善审查的程序,要求公开与广告商签订的协议。“广告内容、播放时段、播放频率、夜间亮度、音量等问题,都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而且也都有法规可依。在同意广告进场之前,业委会或者物业公司应该尽可能先进行业主调查,根据统计结果与广告投放商签订合同加以明确。”
“居民楼内的电梯广告属于小区公共事务,可以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来操作,就是说,只要有半数以上的业主反对,就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废除与广告投放商的协议,撤销已经植入的电梯广告。”薛林云律师说。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滕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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