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控烟单位 不履行控烟责任者最高罚1万
近日,兰州新区爱卫办、创建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禁止吸烟警示标志制作标准和张贴规范的通知》,各单位积极响应,纷纷在公共场所张贴醒目禁烟标识。目前,新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为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控烟单位,各单位控烟监督员已全部上岗。
据了解,新区爱卫办还将联合创建办不定期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禁烟工作专项督查,对未按期整改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即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或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至200元罚款。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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