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司法局 学生打闹起事端司法调解化纠纷

兰州日报 2019-09-05 02:04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日前,西固区司法局四季青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在校未成年学生打架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6月5日,李女士来到四季青司法所哭诉,她的孩子赵某系西固某中学高二学生,在5月31日下午放学离开教室准备回家时,和同班同学史某玩闹不小心将胳膊肘打在赵某嘴上,导致赵某门牙受伤。后经兰大口腔医院多次诊断治疗,得出结论是赵某三颗门牙不保,一颗门牙待观察。在孩子治疗期间,双方家长因赔偿事宜发生口角,且矛盾不断升级,请求司法所介入调解。

司法所获悉案件情况后,迅速介入调处,及时联系到对方史某的母亲胡某,胡某对事情的经过没有异议,她会积极配合赔偿,但赔偿数额过高,希望对方能在赔偿的数额上让一步。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赵某家属不能及时拿到赔偿款,扬言不要赔偿款了,要把史某的牙也打掉,以牙还牙。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发生民转刑案件,司法所高度重视,多次单独约见双方当事人,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摆事实、析法理、找依据,并提出调解方案。根据医院诊断书及治疗方案,孩子需做植牙手术,而种植牙及后续治疗一颗牙需要治疗费6万元,三颗牙需要18万元。考虑到史某家庭条件一般,工作人员经过多月的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赔偿赵某人民币7.5万元。

为确保双方不再节外生枝,应双方的请求,在司法所的协助下,双方就该协议在西固区人民法院做了司法确认,赵某的家长拿到了赔偿款,化解了心里的“疙瘩”,至此,一起学生打架引发的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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