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日起一周内: 兰州市主城区域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伊晓明)鉴于近期兰州市将举行多项大型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8月19日,兰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近期城四区主城区域内“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自19日起一周内,主城区域内禁止飞行“低慢小”航空器。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在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等四区主城区内禁止飞行无人机、滑翔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有特殊任务需要飞行的,应当预先向公安、空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兰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民航、空管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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