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视频推进会 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重点关注有无涉“伞”案件和涉“伞”线索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为落实《省法院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二次工作对接会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按照“依法快侦快诉快判,集中攻坚、协同作战”的工作要求,7月1日下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瑗主持召开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视频推进会,市法院扫黑办及各区县法院分管刑事副院长、扫黑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和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消极、畏难、松懈情绪。要加强沟通会商。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商、同频共振机制,将提高侦查取证质量和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作为会商的主要议题,主动会商、协调解决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以顺利进行实质化庭审为目标,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审理进度。按照省法院扫黑除恶督查督办制度和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的指导意见,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要加紧办理,严把事实证据关,准确适用法律,进一步加大审判力量投入,制定详细的审理时间表,倒排工期,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能力。关注涉“伞”案件。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还要重点关注有无涉“伞”案件和涉“伞”线索。对已经起诉或即将起诉的涉“伞”案件,要高度重视,提前了解情况。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发现有证据证明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整改责任。基层法院是落实整改任务的主体,对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分别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落实。
最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负责人具体询问了解了各区县法院正在审理的10件涉黑涉恶案件进展情况,相关法院依次汇报案件情况后。要求各基层法院要对标省法院要求,加快审判进度,制定案件审理时间表,在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提升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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