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路街道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启动 垃圾分类督导员正式上岗

兰州日报 2019-04-12 03:06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科学处理的前提,为规范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根据《2019年城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居民参与,自4月9日起,酒泉路街道两个示范小区的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已正式上岗。据了解,督导员队伍每天7时至9时和19时至21时两个时段,在分类投放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导。这支督导员队伍由社区网格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甘肃源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组成。

当日,记者在酒泉路街道看到,南稍门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联合辖区居民在都市花园小区开展了以“垃圾分类,干湿分离”为主题的垃圾分类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对居民垃圾投放进行督导。在华阳名居小区,督导员按照督查时段深入宣传垃圾分类,指导居民对家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和正确投放,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册及垃圾分类分解袋。华阳名居住户李先生现场向督导员队伍询问:“自己家平时做饭产生的垃圾应该投放在哪个垃圾桶?”。督导员回答:“厨房剩余垃圾是属于餐厨垃圾的,这些垃圾是需要经过一些特殊的处理,所以需要投放到绿色餐厨垃圾桶中,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降解”。

督导员在督导居民正确投放的同时,还会将居民投放错误的垃圾从垃圾桶内捡出,并引导居民将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箱内。督导员发扬不怕脏不怕苦的精神,细致地分拣垃圾。垃圾分类投放试点工作刚刚开始,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工作并不好做,居民尚未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时常会有居民投放不当的情况发生,导致垃圾分类督导的过程中困难重重。酒泉路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引领辖区居民从源头分类投放,以此来推动垃圾分类,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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