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临近市文旅局发布消费警示 游客出游要签订旅游合同

兰州日报 2019-04-03 02:48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万宏)4月2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清明假日文明旅游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在报团时签订旅游合同,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在自驾出游时,要提高安全意识,慎重选择带有刺激性的活动项目,不要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景点。

不要盲目选择低价旅游团

时下,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正是踏青出游的好时节。随着清明小长假的临近,乘兴出游,平安快乐回家成了众多游客的共同心愿。为此,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在参团出游前要留意旅行社资质,报团时要签订旅游合同。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明确约定旅游景点、游览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并索取正规发票。游客在选择产品线路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要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口碑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不盲目选择低价团,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

自驾出游要休息充足

自驾出游时,要提高安全意识。清明假期,人流车流相对密集,驾车出游,如果需要连续驾车4小时以上,须安排2人以上驾驶,否则中途必须进行充足休息,并准备齐全车辆的各类有效证件,遇到危险立即报警。另外,在景区就餐、购物时,要注意锁好车门,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在游览过程中,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逗留。慎重选择带有刺激性的活动项目,不要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景点。

外出就餐要注意饮食安全

按照往年惯例,清明节期间多阴雨天气,市民出游应及时关注天气情况,随身携带保暖外套、折叠伞或雨衣。。春天花粉四散,外出踏青赏花,需严防花粉过敏,出门在外,饮食安全尤为重要,用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饭店,就餐后要记得索要发票,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更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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