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部分幼儿园率先执行陪餐制度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建平)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出台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要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记者了解到,兰州新区部分幼儿园已开始执行陪餐制度。
4月1日,临近午饭时间,在新区实验幼儿园,记者看到孩子们正在教室里等候分餐、用餐,当天负责陪餐的中一班班主任刘婉仪已经提前开始试餐。
据新区实验幼儿园园长芦秀红介绍,该园从今年3月19日就开始试行陪餐制度,园方固定了包括园长在内的4名行政管理人员、9个班的班主任轮流试餐,每天和200多个孩子们吃一样的菜、喝一样的汤。“陪餐制度能让我们及时掌握孩子们在园内用餐的情况,并对餐食质量、食堂人员操作规范等进行监督。
在新区第二幼儿园教师陪餐登记表上记者看到,除了饭菜质量,陪餐教师还对卫生状况、服务情况进行了评价。
新区第四幼儿园园长方建爱告诉记者,除执行陪餐制度外,第四幼儿园还向家长群发送学生用餐小视频,家长可以通过视频直观地看到孩子们在园内实时就餐的情况。
目前,新区开设食堂的6家公办幼儿园都已全部试行了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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