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为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红线列出193条严禁行为

兰州日报 2019-03-25 02:30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建平)近日,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向广大党员干部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从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农村党员干部3个层面,以主体责任、“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为纲,列出193条具体行为,为党员干部划出纪律红线。

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负面清单”列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执行作风纪律规定不严格,制度建设工作不力、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16种负面行为。针对党员干部,“负面清单”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划定纪律红线,从公务接待、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使用、住房及出差、出国(境)等方面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出一系列“严禁”行为。针对农村党员干部,“负面清单”明确了“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宽松软、村社财务明细不按规定公开、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等15种“不可为”行为。

新区纪工委监工委要求,新区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负面清单”作为“清规戒律”,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贯彻“负面清单”,主动对照检查,不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纪律之弦、履行监督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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