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支招破解 保健品虚假宣传“坑老”套路

兰州晨报 2019-03-06 06:24 大字

制图/许天野

近年来,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保健食品需求日益旺盛。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17年十大消费者维权舆情热点”显示,老年人遭遇保健食品侵权问题位居消费维权舆论热点第一位,由此可见,保健品消费维权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痛点”,那么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该如何面对?又怎样破解其中的消费“套路”呢?

编者按:“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不良商家或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推销介绍和优惠销售套餐,让部分消费者难免上当受骗。这些消费“套路”因其违法违规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花样翻新地长期侵害着消费者的利益。就此,在今年3·15来临之际,本报针对网购、保险、预付卡消费、保健品、装修家具、购车等消费投诉热点问题和消费“套路”一一进行剖析,以期让广大群众擦亮眼睛明明白白消费。

保健品不是药 经营者欺诈套路多

3月1日,兰州晨报记者在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对近年来保健品消费投诉问题的分析,目前,保健品消费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市场混乱和经营者侵权两个方面。

首先,保健食品的暴利吸引了众多企业进入保健食品行业,加剧了市场混乱,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涌入市场。同时,国家对保健品分为食品类保健品和保健仪器,并规定保健品不是药,不得以治疗效果进行宣传。但绝大多数保健品往往在广告宣传中宣称对疾病有治疗作用,有些甚至还宣传包治百病,以治疗效果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在混乱的市场中,经营者常常利用各种手段和套路诱导欺骗消费者,从而达到他们牟利的目的。这些手段和套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老年人对健康的重视,采取免费体验、健康讲座、“亲情服务”等各种手段诱导欺骗消费者。

2.通过打感情牌、夸大功效、承诺好处,甚至以“传帮带”的模式发动老年人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

3.一些经营者会对维生素片、糖果等保健食品加以包装后,以虚假宣传的形式牟利。

4.消费者购买的保健品一旦达不到宣传的效果,商家根本不履行退换货承诺,严重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甚至危及生命健康。

盲目需求 让老年人频频上当受骗

相关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共接受保健品行业有效投诉量950件,通过微信购买的主要为减肥类产品,店铺购买(含会销)主要为中老年类保健品,网上购买主要为提高免疫力、益生菌产品。

采访中,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梁方告诉记者,目前,保健品投诉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消费者的盲目需求。同时,老年人维权意识较差,老年人因保健食品侵权向法院主动起诉的案例很少。

第二,经营者的诚信缺失,部分保健食品公司在暴利的驱使下,不断挑战法律红线,利用虚假夸大宣传、“洗脑式”营销等手段,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同时,基层监管人员人少事多,执法能力不足。另外,保健食品销售采取了网络销售、电话销售、会议销售、健康咨询等方式,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往往披着合法外衣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易形成监管盲区。

第四,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虽然新《消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了很久,但是宣传工作难以做到深入人心,加上大多数老年人并不善于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更是难以知悉。

建议出台规范老年人保健品市场法律法规

“对于虚假夸大的保健品广告宣传,执法部门应当严厉处罚。”采访中,梁方表示,除了加强保健品源头管理外,政府还应建立便于查询的保健品信息平台,让消费者能便捷地分辨出商家的虚假宣传。此外,市场监管仍需继续加强。同时,建议出台规范老年人保健品市场的法律法规,并且加强宣传,让老年人在需要保健品时可以做到放心购买。

可考虑探索设立老年人“后悔权”制度。后悔权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对消费行为产生后悔想法,可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根据本人意愿将所购商品退回给经销商并无须说明理由,也不需承担费用。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刘有中

新闻推荐

明日上午9:30—11:00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上线

兰州市电梯和大型游乐设备安全情况如何?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采取了哪些措施?质监部门将如何打击缺斤短两等不法...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