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兰州市城区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销售网点2019年2月份煤炭抽检结果公示

兰州晚报 2019-03-05 02:12 大字

(2019第3号)

根据《兰州市2018-2019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兰政办发[2018]268号)、《兰州市煤炭质量管控工作方案》(兰煤清整办[2018]15号)部署,2019年2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兰州市城区内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销售的煤炭开展随机抽样并检验,现将抽样检验结果公示如下:

一、兰州卫能煤炭专营市场

(一)民用散煤。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2.00%、全硫≤0.50%、灰分≤16.00%,随机抽检7批次,产地均为宁夏沟口煤矿,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

(二)民用蜂窝煤。煤质指标要求:发热量≥21MJ/㎏、全硫≤0.50%、挥发分≤10.00%、冷压强度≥600N/个,随机抽检4批次,均是兰州卫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

二、甘肃进洲煤炭专营市场(主要销售民用散煤)

民用散煤。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2.00%、全硫≤0.50%、灰分≤16.00%,随机抽检6批次,产地均为宁夏沟口煤矿,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

三、兰州洁净型煤配送中心(主要销售民用洁净型煤)民用洁净型煤。煤质指标要求:发热量≥25MJ/㎏、全硫≤0.50%、挥发分≤12%、冷压强度≥400N/个,随机抽检53批次,甘肃佳烨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产29批次、宁夏旺达凯煤业有限公司产11批次、兰州兰煤洁净能源有限公司产6批次、宁夏兰煤洁净能源有限公司产4批次、甘肃一源环保型煤有限公司产3批次。

四、二级配送销售网点

(一)民用散煤。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2.00%、全硫≤0.50%、灰分≤16.00%,随机抽检65批次,产地宁夏沟口煤矿39批次、汝箕沟煤矿14批次、大峰煤矿12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

(二)民用洁净型煤。煤质指标要求:发热量≥25MJ/㎏、全硫≤0.50%、挥发分≤12%、冷压强度≥400N/个,随机抽检34批次,宁夏旺达凯煤业有限公司产17批次、甘肃佳烨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产8批次、兰州兰煤洁净能源有限公司产4批次、宁夏兰煤洁净能源有限公司产3批次、甘肃一源环保型煤有限公司产2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

(三)民用引火煤。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5%、全硫<0.4%、发热量≥20.92MJ/kg、全水分<5%,随机抽检1批次,山西中能蓝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煤质检验结果合格。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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