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院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兰州日报 2019-02-22 02:48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2月21日,记者从兰州市检察院获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授予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兰州市院始终把“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贯穿机关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节能管理,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实现了“十二五”期间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量下降11%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了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关键点,积极推动形成创建合力

该院积极贯彻落实《公共节能条例》精神,将节能降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争创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列出了任务清单,定任务、定要求、定人员、定时间,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工作抓在手上。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每季度进行能耗统计数据分析,每半年通报能源资源消费情况,将日常节能降耗和创建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评内容,作为部门、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此外,以强化规章制度为切入点,努力构建节能工作体系该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规定,健全财务内控、公务卡结算、车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

以强化节约意识为着力点,节能低碳理念明显增强组织干警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兰州市公共节能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升干警节能节约意识。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节能宣传单、知识手册、倡议书,制作节能宣传板,悬挂节能宣传标语,在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电灯开关、空调开关、水龙头等处张贴节能节约温馨提示等活动让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以强化管理为根本点,突出长效机制建设

该院严格对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从机关日常管理的细微处着手,采取措施逐项落实。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办公室、会议室、路灯均使用高效节能灯,公共区域照明采用声光感应控制。加强车辆油耗的管理,杜绝违规出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发生。

以开展技术改造为创新点,节能降耗取得实效

该院始终秉承“绿色办公、低碳节能”理念,建设能耗监测平台,对全院供电、供水、供暖及用能参数进行实时监测,掌握实时用量,实现全院用能定量管理。对地下车库进行节能改造,节约电费2.5万余元;机关大楼照明系统电费每年将同比下降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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