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 市民购买保健品一定认清关键字眼

兰州日报 2019-02-20 02:30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2月19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品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一定要学会辨别虚假宣传,尤其是应注意保健品虚假宣传广告中常用的字、词、句、宣传语。

保健品虚假广告中常用的字眼或句式有:1.“根治”“疗效最佳”“包治百病”“补脑降糖”等;2.以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协会”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等;3.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指定产品”“××专用产品”等;“吃了……就……”“康复”“消失”等。

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保健品虚假广告宣传常用语有:1.60天远离高血压;1个疗程,头不晕了;3个疗程,不但血压平稳,多年的高血脂、脂肪肝也好了。2.很多慢性病全面改善,病情全面康复,生活质量大幅提高;身体阴阳平衡,气血畅通了,白发变黑,恢复年轻态。3.两个月瘦了60斤;十几天就能恢复理想体重;“三高”基本都能得到缓解等。4.不到15天,血压降下来了,畏寒肢冷消失,睡眠香甜;三个月后,偏瘫的肢体运动正常,眩晕耳鸣消失,视物不清,脖子僵硬等问题也消失了。5.使用当天,感觉身体有了劲,走路不像踩棉花;使用三个疗程,降糖针或吃药明显减少,不再嘴馋,敢吃能睡,平稳控糖,恢复糖代谢。

此外,《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保健品不宜进行以下内容的宣传: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保健品在宣传过程中,冒充药品欺诈消费者。看到广告上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查询,仔细辨别它到底属于药品还是食品。如果属于食品,就说明根本不具备任何医学上的疗效,这种方式最可靠。对于有些境外的产品,也可以到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上查询它的属性。当然,如果连批号都没有,那就一定是假冒伪劣产品了。此外,广告中只留电话和信箱号的产品,以及与其他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做比较的产品,就更不能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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