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拆除公告

兰州日报 2019-01-22 02:48 大字

(兰高雁直)城管(规划)强公告字[2019]3号

当事人:苏怀亮

地址:兰州城关区均家滩村131号

你(单位)在兰州高新区均家滩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建筑物(1层、钢结构),总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的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了【(兰高雁直)城管(规划)罚决字[201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三日内自行拆除。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现需要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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