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多证合一”改革正式实施
本报兰州讯(记者王耀)根据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精神,近日,兰州海关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与工商营业执照整合,实现“一表申请、数据推送、自动办理”流程模式。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申请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可以同时提出《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申请,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多证合一”流程完成登记。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工商注册电子信息和商务备案电子信息后即可完成企业备案,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多证合一”改革自2019年2月1日起全面实施,实施后的一段过渡期内,企业如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等原有模式提交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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