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便民举措让服务更贴心兰州新区公安局有效提升户政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伊晓明通讯员苏丽娜)兰州新区公安局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服务措施,有效提升户政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兰州新区公安局深入落实全省户政管理改革便民利民7项措施,从根本上实现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职能转变。
兰州新区公安局深入落实全省户政管理改革便民利民7项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省内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服务。常住户口在甘肃省内,由于购房、务工、经商办企业、工作调动、大中专学生毕业等原因,需在本省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的居民。被申请人持有的原籍《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信息与公安网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一致的居民可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为:1.居民迁入受理: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与迁入原因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2.迁入地派出所向新区公安局上报申请人落户相关材料,待准予迁入审核批准后,签发准迁证。3.迁入地派出所向迁出地派出所发出“一站式”交流函迁出申请,迁出地派出所在接收到迁入地所发的“一站式”交流函信息后,办理迁出业务。4.居民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收到迁出地派出所迁出户口的信息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办理落户业务。具体办理时限为:迁入地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向新区公安局上报落户审批材料。兰州新区公安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签发准迁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落户材料与公安网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不一致的。申请人提交虚假的落户证明材料则不予办理。
二是省外省内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服务。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必须是已经录入了指纹信息的身份证。如果身份证并没有进行指纹录入工作,那么还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原籍)办理。异地办理只受理证件丢失补办、损坏补办和到期换领。公民首次申领身份证还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无法异地办理。具体操作流程为申请人前往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申请,派出所通过公安部门的网络系统传递到申请人原籍地派出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核查录入,再传递回申请地进行办理制证核发。三是居民身份证办理推出微信缴费方式。在现有缴费方式基础上,推出微信缴费方式,证件办理者可通过甘肃省公安厅网上支付平台,对居民身份证办理费用进行微信支付,为老百姓远程缴费办事提供便利。四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根据这一惠民政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就不用再缴纳20元的工本费。包括以下5种情形:①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②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③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的;④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的;⑤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首次申领的。五是为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可以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服务对象为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办理条件为《准考证》和企业相关证明。业务办理时,首先审核办理加急证件相关材料,对符合办理加急居住证的,领证方式选择“邮寄”。
六是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户籍窗口全部安装居民身份证“满意拍”照相设备,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先满意相片。
七是周六上午工作时间上班接待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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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业务咨询电话
中川派出所:0931-5122186
东区派出所:0931-5122440
西岔派出所:0931-5122430
秦川派出所:0931-68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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