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食药局公告

甘肃经济日报 2018-12-25 01:00 大字

王辉杰(身份证号:620402197*********),本局查处你城关区甘南路主角虾蟹制造餐饮店餐饮具未消毒案,(兰城)食药监食罚{2017}179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的规定,请接到本公告后10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清罚款及加处罚款。逾期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3、54条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你对本公告不服,收到公告3日内可申请陈述、申辩。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兰州市城关区食药局

2018年12月25日

新闻推荐

关爱生命预防艾滋共建美好家园

12月23日,由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市心理健康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关爱生命预防...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