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地带”何以一直危险?

济南时报 2018-11-05 14:13 大字

11月3日19时许,兰海高速兰州南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已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兰州市公安部门初查显示,驾驶人李某因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本报今日A15版有报道)

这是继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后,最近发生的又一起造成重大伤亡、备受关注的交通惨剧。惨剧既已发生,社会关注的焦点自然是事故发生原因、谁来承担责任。只有真正弄清事故前因后果,才能避免悲剧重演。尽管事故原因还在调查,尚不能下结论,但从现有信息看,这起交通惨剧背后晃动着“人祸”的影子。

当地公安部门的初查显示,驾驶人李某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不当、处置不力,导致车辆失控、事故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尽管这一点应该不存在什么争议,但舆论的质疑还是聚焦了事发路段和收费站的设计和管理问题。

事实上,险情警报早在5年前就已拉响。“17公里长下坡路段本身就容易发生货车失控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有失控的大货车冲了下来,正好又碰上了停在这里等待进城的大货车,那么发生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了。”2013年11月,《兰州日报》在一篇报道中说。如今看,这篇报道就是精准而残酷的预言,5年后,“11·3”惨剧像放电影一样发生了。

上述报道称,这17公里路段为连续下坡、多弯道路段,重型货车极易因刹车失灵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曾多次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据报道,自该路段于2004年通车至今,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这处“危险地带”是当地交警部门管控的重中之重。可见,消除触目惊心的安全隐患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安全管控,但悲剧仍在一遍遍回放和重演。

只要隐患不除,再严的管控也难以彻底避免悲剧。在17公里的下坡路、弯道路后竟冒出个收费站,设计本身是否合理就严重存疑;城区大货车限行新规实施后,问题更加严峻。这种情况下,大车司机行驶中必然会频繁猛踩刹车,车辆制动失效并非完全不可理解,加之司机不熟路况、遇事惊慌,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当前,不少城市都对大货车实行限行政策,但大货车集中停靠很容易给部分路段造成拥堵和安全隐患,兰州“11·3”重大交通事故给一些地方敲响了警钟: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切莫有侥幸心理。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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