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882套经适房登记配售启动 11月16日前可提交申请资料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今日起,兰州市6个项目的882套经济适用住房(简称“经适房”)正式启动“阳光”配售。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11月16日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资料。
本次配售的房源有6个项目,共有882套经适房。其中城关区有2个项目,分别是:位于九州中路的兰州奔马集团九州(一期)保障房项目,配售房屋324套,预计2019年6月底交房;位于九州大道的轩盛润邸项目,配售237套现房。七里河区有3个项目,分别是:位于工林路的五星花园项目,配售168套现房;位于崔家大滩的天泰世纪嘉园项目,配售63套现房;位于彭家坪的富润家园项目,配售40套,预计2019年12月底交房;安宁区1个,是位于沙井驿的原内燃机配件厂项目(第十四佳园),配售30套现房。此次配售的6个经适房项目给出的建设单位预估价格最高4980元/平方米,最低3940元/平方米。
此次配售的经适房房源面向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申购家庭(人)。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3.4平方米;(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31元)。未婚及婚后离异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公示的配售房源信息及现场看房情况确定购买意向后,到指定地点登记,领取《审核表》,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申购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多处登记的无效。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次配售的房源有6个项目,共有882套经适房。
城关区:位于九州中路的兰州奔马集团九州(一期)保障房项目;位于九州大道的轩盛润邸项目。
七里河区:位于工林路的五星花园项目;位于崔家大滩的天泰世纪嘉园项目;位于彭家坪的富润家园项目。
安宁区:位于沙井驿的原内燃机配件厂项目(第十四佳园)。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3.4平方米;(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31元)。未婚及婚后离异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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