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遭部分业主联名抗议 物业无奈断水断电 爱心托老所开进小区遭遇现实尴尬
曦华源内的爱心托老所。
托老所的一次乔迁新居,引起了轩然大波。在住宅小区兴办养老机构的利弊话题,也瞬间成为热点。从目前看这个近乎哈姆雷特式的问题想要彻底解决恐还得一段路要走。部分年轻业主担心扰民坚决抵制,部分中老年业主则持观望或赞成态度。
一面是托老机构持有的省市区三级政府及民政机构倡导鼓励的政策依据,一面是众业主依托《物权法》的联名抗议。原本作为中立方的兰州曦华源物业服务中心,最终选择对新搬入的托老机构采取了强制断电断水的措施。
于是乎,11位老人在熬过了8个黑灯瞎火的寒冷之夜后,搬回原处或被家属接走。
A机构背景
兰州市七里河区曦华源小区位于西站商圈,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素有“花园小区”之称。小区为高层电梯房,院内绿化、健身设施等应有尽有。
小区院内,除了一楼开办的便民商店、旅社、美容养生等机构外,最醒目的要数7号楼的“七里河区爱心托老所”。门口的铜牌熠熠闪光,包括2015年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2017年七里河区卫计局颁发的“爱心托老所,健康助老中心”及一些社会团体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的铜牌。资料显示,成立于2014年的七里河区爱心托老所是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集老年全托、半托、日间照料、爱老家政、老年爱心餐桌等服务项目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托老所负责人宋妮妮曾是兰州一家中学的教师,当年辞职创业,办起了这家爱心托老机构。
B事起“搬家”
自今年10月下旬伊始,这家托老机构便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导火索是10月21日早晨的“搬家事件”。在二三十名志愿者的帮助下,11名老人从原先居住的7号楼搬到了对面的11号楼1A和1F房间,这是两套三室一厅总面积300平方米的居民住宅。
老人们尚未被安顿下来,就有业主找到了物业公司。“谁让他们偷偷摸摸搬过来的?早就给你们说了,没有征得我们业主同意就不能搬!”一名30多岁的女业主,在物业公司办公室情绪激动,与她一起来的还有两名妇女。“对我们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就因为这家托老所影响,我从7号楼换到了11号楼,难道又要逼得我换房吗?”这位住在8楼的女业主讲述了她的经历和观点,她担心托老机构老人集中留宿,会对她的生活造成影响。
托老所搬家的消息,迅速传到了业主群。当晚,在物业公司,数十名业主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出面干预让托老所搬离11号楼。业主们称,早在今年8月就明确告知物业公司,不同意托老所搬入11号楼。另外,托老所并未取得相邻住户的同意,擅自搬入非常不妥。
一面是情绪激动的众业主,一面是托老机构已然入住的现实,原本保持中立、积极协调的物业公司,经过权衡最终选择站在业主一方,对已经入住老人的房间采取强制断电断水措施,以暂时平息事态的发展。断水电后,86岁的半失能老人李秀云的氧气机没法用,电热毯也休息了,房间内连口热水都没法烧。当晚,经过辖区建兰路派出所民警协调,暂时恢复了供电。
10月22日下午,物业公司再次断电。为了御寒,老人们晚上不得不和衣而睡,护理员购买来二三十个电热宝,从别处充电后送给老人每人配备了两个取暖,并买来蜡烛照明。老人们坚信,这些纠纷很快就会过去的。
原本的乔迁之喜,瞬间演变为托老机构与业主、物业之间的争斗。在业主抗议的时候,几位老人几次试图冲出去讲理,但都被护理人员拦了下来。
在熬过八个黑灯瞎火的寒冷之夜后,老人们被通知这里不能再继续住下去了。“我们这几天太委屈了,小区里开个养老所有啥错呀?”得知记者采访,张建忠、齐秀琴等几位老人情绪激动,诉说着他们的经历和不满。10月28日,托老所无奈给物业公司写下了“为了使事态不再扩大,托老所决定放弃11号楼的经营……”的承诺书,并由5位业主代表签字见证。物业及业主给托老机构的宽限期为三天时间,但10月30日上午,11位老人被从11号楼匆匆搬了出来。其中7位老人被家属接回,另外4位回到原先的7号楼。7号楼目前住着近20位老人,大部分都是失能、半失能老人。
C两方博弈
10月30日中午,兰州晨报记者来到曦华源小区采访,见到了小区托老所经营者宋妮妮。为了改善老人们的居住环境,今年夏天,宋妮妮租下了曦华源11号楼1A、1F两套住宅。宋妮妮认为,在小区开办托老所,不但方便了小区内的空巢老人,同时助推了社区、小区养老事业的发展。“毕竟,小区配套养老机构,政府已经有了明文规定。”宋妮妮所持有的是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下发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两级政府文件都明确有“鼓励个人利用社区居民住宅和农村闲置房屋、兴办家庭化、个性化的托老所等养老机构”。
然而,11号楼业主依据《物权法》第77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们汇总了14条反对意见交到物业公司,大致内容为:居民楼内集中收住、留宿行动不能自理的老人面临卫生问题,大量沾满呕吐、粪便的排泄物物品倾倒在单元门口的垃圾桶内;老年人、小孩为传染病易感人群;担心居民楼内充满消毒水等复杂气味、影响楼内空气质量;担心老人使用的氧气、制氧设施易燃易爆,危及居民楼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担心噪音、志愿者、探视人群较多,容易扰民;担心养老院进住宅区,造成房价暴跌,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该楼结构下水无回水弯,开办养老院,下水道污浊臭气携带病菌进入业主室内,存在传染病隐患。最后一条——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小区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维护运转的……
作为托老所房东的孟勇认为,只要监管部门颁发证照允许经营,任何个人无权干涉,再说养老也是公益事业,他对此是大力支持的。即便是违法经营,取缔也是监管部门的事宜。记者发现,在11号楼乃至曦华源小区,除了反对的业主外,有的业主持观望态度,还有业主则非常赞同在小区开办托老机构。11号楼业主李辉和老伴就持赞同态度,“我们也70多岁了,孩子们在外地工作,有时候我们去楼下托老所吃顿饭,与那些老人们唠唠嗑,也不寂寞。偶尔身体不舒服了,给他们打个电话,护理员就会上门服务。人都有老的一天,这事我是非常赞同的。”还有一部分中年人,也赞成在小区开设托老机构,“身边有个托老机构,照顾老人岂不很方便吗?”
D区民政局发函严厉批评物业行为
据曦华源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陈雪婷介绍,他们一直在对托老机构和业主双方做协调工作,但始终无果。
作为主管部门的七里河区民政局,也在不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10月26日,七里河区民政局致函曦华源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措辞严厉,希望“马上给爱心托老所供电供水协商解决业主反映问题”,函中称爱心托老所是七里河区民政局按照《甘肃省养老机构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行政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没有得到相关部门任何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断电断水,对入住老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物业公司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请物业公司立即纠正断电断水的违法行为。”七里河区民政局再三呼吁双方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此事,但未能奏效。“托老所前期向我们进行了告知,我们后期会进行监管。”七里河区民政局副局长王克伟说。
E律师说法:强制断水电行为违法
实际上,类似的案例在外地也发生过。这是一次涉及法律、政策、利益甚至道德等等多方面的问题。对此资深法律界人士廖先生认为,城市建设规划滞后,养老机构严重短缺,出现这种矛盾是必然的。
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鼎认为,《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违反规定,擅自将住宅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还要遵守物业的相关公约,更应取得相关利害人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违反法律规定,作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处理。业主诉求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排除妨碍,停止侵权。
●各方观点
支持业主:很能体会业主的心情,小区突然入住那么多老人,其中一部分是失能老人,安全谁来负责?再说,托老所开在小区,也降低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作为业主,我们的抗议是正当的,且有《物权法》在支撑。
支持托老所:托老机构获得经营的行政许可后,即可依法开展经营。相邻业主以所谓的相邻关系为由,阻止养老院经营,系自我权利过度滥用。养老院的经营具体从哪些方面侵害了其相邻关系,如何侵害?看不到具体表象。相邻关系,其本意也是邻里之间的互谅互让,相互体谅。
点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龄化日趋加剧,建立健全养老体系迫在眉睫。养老院何处安放,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除了政策外,更需法律、观念等方面跟进。好在,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且积极着手去做了。
文/图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 张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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