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双11”要理性消费不为低价所惑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万宏)10月30日,省消协针对即将来临的“双11”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坚持理性消费,不为低价所惑。
省消协在消费警示中说,近年来,网络消费发展迅猛,在促进和便利消费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不断暴露出货不对板、价实不符、假冒伪劣、刷单炒信、信息泄露等问题,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量连创新高。中国消费者协会已连续三年在“双11”期间针对网络消费领域的问题开展调查监督工作,发现披露了大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到政府有关部门。今年以来,关于电商平台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问题成为了消费者关心和舆情关注的焦点。
不为低价所惑
为此,在“双11”即将来临之际,省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多熟悉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常见价格手法,在参与网络消费前,尽量先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价格情况,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被虚假折扣所迷惑,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愿意为符合品质消费要求的产品买单,自觉远离售假问题多发、整改态度力度差的电商平台。
坚持理性消费
消费者要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理性参与促销活动,避免盲目选购、冲动消费,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合情况时应当面拒签。对于已签收的物品,要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适当保留,做好包装物品的处置,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依法主动维权
消费者要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网络消费过程中,倡导履行相应的消费责任,及时反映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消费体验评价的客观公正立场,一旦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
据了解,省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始终依靠消费者力量,持续开展对网络消费的社会监督,深入推进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维权,督促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售假冒伪劣,不做虚假宣传,不搞价格误导,保护个人信息,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兰州警方提醒
刷单类诈骗多发市民要警惕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伊晓明特约记者李存雄杨钊)10月29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近期兰州市连续发生多起刷单诈骗案件,被骗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其中高校学生成为此类诈骗案件的主要对象。兰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
10月24日,兰州市民李女士在网络上寻找兼职,李女士找到一份“简单、轻松”的兼职,即“给网店刷单刷信誉”。李女士随即通过聊天软件加了“客服”,对方要求李女士先扫二维码支付1件商品的交易额共计100元,并承诺成功之后会和报酬一同退还。李女士支付了100元后就催促对方返还本金+佣金,不一会李女士就收到了6元的佣金,但是并未收到自己的本金,再联系“客服”,对方称需要再刷单,才可以退还本金,李女士便继续刷单,最后刷单4万元,才发现“客服”已经消失不见,这才意识到被骗。
兰州市反电诈中心提示:不要轻信QQ群、微信、博客、论坛上看到的招聘信息,找兼职要上正规的招聘网站;不要轻易在网上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支付宝账号等;不要轻信“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工作;不要从事不合法的兼职工作,否则不仅容易上当受骗,而且可能还会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刷点、刷钻、刷积分等都不合法,相关的网上兼职也基本上都是欺诈;不要轻信网上的任何客服,“卡单”、“掉单”、“付费激活订单”等几乎都是欺诈专用术语,被骗后及时拨打96110或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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