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员提醒市民—— 选择游泳馆应做到“四看一闻一错峰”
【本报讯】记者7月26日获悉,按照《甘肃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转发国家卫计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关于开展夏季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兰州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所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了工作任务,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从6月底至8月底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游泳场所全覆盖专项行动,该所环境卫生监督科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游泳场所是否配备计量准确操作便捷的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游泳场所每场开放前、开放时是否对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是否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游泳池、浸脚消毒池净化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卫生操作要求,有规程,有记录,泳池新水补充系统是否安装独立水表,并鼓励增加投入,安装水表远程监控在线记录装置,每日定时补充新水,确保日平均新水补充量达到游泳池水容积百分比的10%以上。
卫生监督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游泳卫生安全,在选择游泳场所游泳时,应做到“四看一闻一错峰”:一看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二看游泳场所量化分级评定等级,尽量选择评定级别高的单位(量化分级分为A、B、C三级,A级最高);三看水质检测公示结果是否合格,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四看泳池水质是否清澈见底,如果浑浊尽量不要下水。一闻,是闻气味,池水如有较浓的刺激性味道,即可能游离余氯过多,会对皮肤和黏膜产生刺激。一错峰,就是根据游泳场所场次安排,尽量避免在高峰期游泳。市民群众如发现游泳场所无证经营或水质不符合卫生要求可以拨打12320或4814930进行举报投诉。□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芳
新闻推荐
【本报讯】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全面促进依法行政。7月26日,兰州市政府系统“行政执法...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