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老旧住宅小区年内将加装220部电梯

兰州晚报 2018-07-24 04:48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晗)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按照《兰州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方案》要求,市质监局依法办理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增设的安装告知手续,对已预留了电梯井的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不需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可直接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手续;对未预留电梯井的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程应在通过联合审查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备案、质量监督申报及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手续。

据了解,今年甘肃省全面启动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实施范围为全省城市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除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楼。此次,省住建厅《关于在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中做好便民服务的通知》中规定年内兰州市将加装电梯220部。

按照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增设指挥部工作安排,全市质监系统负责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增设工作的协调、衔接、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各县区质监部门和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优先、及时做好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增设的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办理等环节的业务办理;督促指导各区县局对增设电梯进行现场检查,保障增设电梯依法依规安全使用。

目前,各区县质监部门按照《兰州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方案》目标任务,与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增设工作牵头部门对接,了解辖区老旧住宅小区电梯增设工作计划,及时公布工作实施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区县质监部门制定并公布辖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质监业务办理流程及提交资料,公布热线电话,及时开展咨询服务及宣传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便民服务措施。市质监局热线电话为:0931-8468547。各区县质监部门开通告知、登记快速通道,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对增设电梯自受理之日起,第一时间办理安装告知、第一时间注册登记,依法依规,及时快捷地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新增电梯及时投运。开通检验快速通道,第一时间安排监督检验,优先检验保障安全。

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要确定专门检验人员,自接到检验任务起,第一时间对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开展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开设检验专线电话,设置专业人员,及时为有需求的增设电梯单位答复电梯增设有关技术问题。开通应急处置通道。各区县第一时间对新增设电梯全面纳入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确保增设电梯应急处置快速、有效。同时,减免电梯检验费用,减轻市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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