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新建人行天桥、地道不再需要环评

兰州晚报 2018-05-18 02:26 大字

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5月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改革,着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积极服务企业,做好环保服务工作。

交通类项目公路维护、道路维护不需要环评;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降级,不需要环评。城市道路类别无报告书,除新建、扩建支路除外的编制报告表;新建、扩建支路填报登记表。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类学校、幼儿园等除涉及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的、有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学校编制报告表,其他填报登记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再办理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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