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外力侵害反对校园欺凌 西固区检察院“彩虹伞”法治巡讲团走进92中

兰州日报 2018-05-10 02:15 大字

【本报讯】“反对校园欺凌我宣誓:拒绝外力侵害保护自身安全不做冷漠路人反对校园欺凌”。5月4日,“彩虹伞”法治巡讲团走进兰州市第九十二中,以主题班会的形式,由4名检察官,对该校8年级4个班,展开了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班会正式开讲。

“彩虹伞”法治巡讲团活动检校双方高度重视,在讲课方式上采用比较新颖的“主题班队会”形式,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此次巡讲前“彩虹伞”法治巡讲团的各位主讲人主动前往学校征询学校的意见。学校希望检察机关利用自身的优势,针对校园欺凌给八年级的学生做一次有实际效果的法治讲座。各主讲人根据学校的具体要求设计了“反校园欺凌”的巡讲内容。同时针对校园欺凌的具体问题,事先向同学们征求意见,主讲人根据学生的反馈意见,调整课程具体内容,做到了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为了让同学们更深刻地了解课堂内容,提高法治意识,避免大堂漫灌的陈旧讲课方式,与学校商量后决定在八年级四个班,同时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式”反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在八年级七班,主讲人让每四个同学组成一组,针对具体案例中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理由?让同学们讨论,针对老师提出的问题,“有人认为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应认定为抢劫罪,因为他使用了暴力,也有同学认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有威胁行为,还有同学认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抢到钱等等。现场气氛非常热烈。主讲人对同学们讨论的结果一一分析后,大家恍然大悟。在八年级八班,主讲人播放了一段校园欺凌施暴者的采访视频,当被问到对同学实施校园欺凌后自已会不会开心时,视频中的施暴者语气非常坚定地回答“不会”。进一步了解原来她曾经也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看完视频,同学们深受触动,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八年级二班的氛围完全不同,主讲人挑选了几名同学现场将案例情景再现,让同学们更生动、直观地了解了案情。当检察官正在给同学们引用案例讲解遇到危险应该如何处置时,一名坐在后排的同学突然站起来说:“老师,那两个实施抢劫行为的人,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检察官对他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贏得全班同学热烈的掌声。同时,检察官又抛出一案例,让这位同学根据课堂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案例,出乎意料的是这位同学对每个问题分析的都比较到位,完全消化了老师课堂上所讲的知识。在老师的提议下,全班同学为自己今天的表现鼓掌点赞,气氛非常活跃。而八年级一班的同学正在主讲检察官的带领下宣誓:拒绝外力侵害,保护自身安全,不做冷漠路人,反对校园欺凌。同学们声音洪亮,态度坚决。一个小时的法治课在一分一秒中结束了,同学们意犹未尽。

西固区检察院的4名检察官在各自的班会上将他们经手办理的校园欺凌案件,用易懂活泼的语言传递给孩子们,精心制作的PPT演示给孩子们看,用真实的案例来引导孩子的认知和观念。一次次的讨论、辩论,让法律浮出水面。“彩虹伞”法治巡讲团为在校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迈出人生健康的步伐,感受美好人生奠定了懂法、守法的磐石。

据了解,2017年,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年入学校33所,开展讲座46场,听讲学生12000余人。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2018年巡讲团面向全院征集团队名称,经过评选,“彩虹伞”法治巡讲团诞生了。“彩虹伞”寓意着梦想、希望、保护。“伞”寓意着保护,检察官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把法律之伞,抵挡逆境中的风雨,守护一片晴空。“彩虹”寓意着梦想和希望,风雨过后有彩虹,检察官为迷途未成年人架设起一道彩虹之桥,助力他们圆心中梦想,达希望彼岸。□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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