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道路临时停车遭遇乱收费可通过多种渠道投诉解决
本报兰州讯(记者房惠玲)针对兰州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投诉问题,5月8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11类投诉情况以及受理渠道和流程。
据介绍,市民群众在停车过程中,发现11种情况可以进行投诉:一是擅自转让、分包、出租经营权的;二是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三是擅自拆装设施设备或将临时停车泊位挪作他用的;四是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五是擅自更改临时停车泊位的用途、性质及泊位数量等的;六是未制作统一的停车收费标志标牌、未统一着装、未佩戴统一标志上岗、未规范经营的;七是未严格遵守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擅自调整价格的;八是未使用PDA手持终端设备出具单据预收费或虽使用PDA手持终端设备出具单据但预收费金额超过10元的;九是擅自加装锁车设施的;十是因收费态度不好、与群众发生争执引发网络舆情或其他投诉的;十一是其他因停车收费服务引起的群众投诉。
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处理群众投诉。广大市民群众对发现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服务问题,可以通过拨打兰州市12345民情通服务热线投诉;直接前往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进行投诉(南滨河东路739号806办公室),拨打停车管办电话:0931-5167070进行投诉;在“兰州公安交警”微信、微博进行留言投诉,或者拨打兰州公安交警的投诉建议电话19993161121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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