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下父母名下的福利分房实际所有权该咋认定?

兰州晚报 2018-05-07 01:35 大字

胡先生来电咨询:我居住的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该套房原先是父母从单位获得的福利分房,后来房改时单位要求掏钱购为私产。当时我父母不愿出钱购买,于是我全额支付了房款(经父母同意,房屋实际所有权归我),但没有支付凭据。近两年,我父母相继去世,现在我想给该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尽管我的两个妹妹同意签字放弃份额,可是弟弟不同意,还要求我补给他相应的房款。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本报法律服务律师回复: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法律上一般推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登记人是产权人。在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下,只要实际购房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该房产的真实购买者,且能够证明全部房款由其支付,则可以确认其为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胡先生当初在支付房款后没有相关凭据,加上其父母已经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套房屋的实际购买权属已经无法得到证明,当系父母的遗产。依法定继承,其兄妹4人有平等继承权。胡先生可以自行与弟弟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邀请两个妹妹出面沟通,并给予证明。兰州晚报记者曾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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